2025年度济南市钢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地点: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钢城区永兴路52号)一楼北大厅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备案表及验证报告均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同时提交高中以上(大专、大学、研究生等)各个阶段的学历学位材料。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2月17日以前取得。
3.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和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提供。
4.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1),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与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应聘介绍信。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作出书面说明。
5.应聘面向具有济南市钢城区户籍岗位的考生,应提交济南市钢城区户籍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应在2025年2月12日之前取得)。
6.以应届生身份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交书面承诺(见附件2)。
7.应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8.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聘岗位的,应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见附件3)。
9.笔试准考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10.《2025年度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留存原件)。
11.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12.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面试人选递补
因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或弃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招聘岗位聘用计划1:3比例的,将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通知单,了解面试纪律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事宜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济南市钢城区政府网予以公告。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本人按照有关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得他人代替。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请自备零钱),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应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4)。
4.请考生务必保持网上报名填写的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
5.济南市钢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因有关材料提供不全、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以及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将终止聘用程序。
咨询电话:0531-75873011
中共济南市钢城区委组织部
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
原标题:2025年度济南市钢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ngcheng.gov.cn/art/2025/5/12/art_34240_4803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