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济宁汶上县事业单位招聘105人公告职位表(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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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人才需求情况,现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18日以后出生),应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从济宁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具有济宁常住户口(2020年2月21日前落户)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经组织部门推荐的我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应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共招聘105名。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8日9:00-2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18日11:00-2月22日16:00
报名网站: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2月21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资格要求,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2月18日11:00-2月22日16:00
县招聘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2月18日11:00-2月23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0年3月17日9:00—3月22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2月23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汶上县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办公室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向县招聘办公室提交《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20年2月18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簿。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计划生育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面向汶上县户籍(生源)人员”岗位的,还需提交户籍、生源证明材料;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籍材料;应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提交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县招聘办公室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后于2月21日16: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照片(拍照或扫描)发送至,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逾期未发送的,视为放弃报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证明应写清楚入伍地和入伍时间,及是否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
报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仅限报考本县定向岗位。聘用后,一般应继续在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至本届任期期满。
四、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办公室单独划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测评要素为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符合《济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19〕12号)规定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招聘的,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档案考核赋分,按档案赋分实有分值与考试总成绩相加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档案赋分项目:(1)加分项目,服役年限、奖励表彰、残疾等级(因战因公)、艰苦地区;(2)减分项目,警告、严重警告。赋分标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按合成计分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先按档案赋分、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档案赋分、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非定向岗位招聘的,在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察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分岗位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和成绩将在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col/col20049/)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因机构改革,如现报名单位发生变更、撤销、合并等情形,按改革流向的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
本简章由汶上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0年汶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0年汶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汶上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原标题:2020年汶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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