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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济南医疗卫生招聘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汇总「持续更新中」

济南中公教育 2023-06-07 08:34:33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2023济南医疗卫生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及相关事宜的公告陆续发布中,济南中公教育小编特整理2023济南医疗卫生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及相关事宜的公告汇总「持续更新中」并将持续更新!您可CTRL+D保存网页 ,方便后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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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济南医疗卫生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及相关事宜的公告汇总「持续更新中」
县区 面试名单
钢城区人民医院

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人民医院(总量控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平阴县卫健局

2023年平阴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商河县卫健局

2023年商河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历城区卫健局

2023年济南市历城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公告

济阳区卫健局

2023年济南市济阳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天桥区卫健局

2023年济南市天桥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高新区卫健局

2023年度济南高新区卫生健康系统 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笔试合格线及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公告

南部山区卫健局 持续更新中...
长清区卫健局

关于公布2023年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初步人选名单的公告

莱芜区卫健局 2023年度济南市莱芜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公告
章丘市卫生健康局 2023济南市章丘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公告
莱芜人民医院 2022年济南市莱芜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控制总量)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公告
济南市卫健委 2023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3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民族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济南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人民政府机关门诊部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第八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事业编制)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儿童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机关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公告

济南市康养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事业编制)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公开招聘人员(事业编制)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急救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事业编制)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事业编制)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济南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事业编制)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持续更新中...

2023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540人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体检。考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医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一般不得超过体检结束后90日;情况复杂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一般不得超过30日。到规定的完成期限(含延长期限)时,有关审查调查等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当终止招聘程序。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点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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