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滨州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5日-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惠民县人才港一楼大厅
地址:惠民县东门大街188号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根据《简章》要求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提供材料详见《简章》及《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3)。
(1)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均需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及相关证书(注: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另外需要提交的材料
1.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本人申请,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意应聘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3年9月30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招募通知书》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和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或者共青团山东省委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外省选派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另外需要提供户籍或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等证明材料。已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报考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
报考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的:还须提供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2023年滨州市惠民县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基层事业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簿,户籍须在2023年2月21日以前取得。
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其中,报名时为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三、面试考务费缴费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具体时间、方式等事项另行通知。逾期不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递补
根据《简章》规定,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网站公告,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五、其他事项
1.根据《简章》规定,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确定面试人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事项均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uimin.gov.cn)公告。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可于资格审查期间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报名入口打印。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简章》为准。
咨询电话: 0543-819703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2023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
2:2023年惠民县面向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招聘基层事业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3
原标题:2023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imin.gov.cn/art/2023/4/23/art_118127_10425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