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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卫生(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2021年度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卫生(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已发布,为方便考生顺 利 备考,济南医疗卫生招聘考试信息网特地为各位整理如下,关注济南中公教育 ,我们为您提供实时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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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我市卫生职称、基层卫生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21年11月10日-12月10日。

二、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卫生相应的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卫生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卫生职称系列的标准条件。

3.公务员和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今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三、申报渠道

1.事业单位(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单位负责推荐申报,经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2.国有经济等公有制经济企业(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企业负责推荐申报,经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3.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企业负责推荐申报,经企业《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4.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单位负责推荐申报,经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住所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5.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其所在街道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负责推荐申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6.国家、省驻济企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管理权限,报单位相应上级主管部门办理。

请按照上述申报范围和渠道,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按规定进行申报(相关卫生职称政策见附件)。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职称业务联系电话见附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见附件)要求,完善评价标准,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重点评价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申报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专业的,申报人员的业务工作量相关数据从山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提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及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1.职称评审相关政策.pdf
附件2.《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pdf
附件3.《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卫人才字〔2021〕3号).pdf
附件4.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职称业务联系电话.pdf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原标题: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jnmhc.jinan.gov.cn/art/2021/11/10/art_14378_4776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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