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两会会议议程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关于两会会议议程,小编特地为各位整理如下,关注济南中公教育,我们为您提供实时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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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两会时间
12月26日天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明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明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明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还决定,明年3月1日至2日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为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作准备。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全国两会会议议程及召开时间的整理了,希望对同学们的备考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