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德州平原县中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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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德州平原县中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共计招聘43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上午8:00至7月30日下午18:00,小编特地为各位整理如下,关注济南中公教育,我们为您提供实时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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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平原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规定,2020年平原县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 4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 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二级以上医院有5年临床工作经验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取得。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
5、已在平原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和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8:00至7月30日下午18:00。
3、资格初审:2020年7月30日至7月31日。
4、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发送邮箱):
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毕业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⑵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5、注意事项:
(1)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平原县中医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不得代报代填。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3)应聘人员,登录平原县中医院官网()下载《平原县中医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后,完整、如实填写《平原县中医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的照片位置;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无异议后本人签名并在姓名上按上手印。填写完毕后,须将《平原县中医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扫描件打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招聘邮箱中,邮件主题注明“招聘报名(岗位代码:xxx,姓名:xxx)”。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本科招聘岗位(B类),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专业性较强、人才存量少的岗位(紧缺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招聘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本科生岗位(A类)的,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医院组织人员对所有报名人员的政治条件、身份、年龄、学历和学位等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经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四、A类岗位面试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具有中级职称的本科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1、面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公告通知。请关注平原县中医院官网、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
2、面试根据专业分别命题,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人限时10分钟,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五、B类岗位笔试
1、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公告通知。请关注平原县中医院官网、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
2、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按卫生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两类分别命题,各类均考一科。
每类考试内容各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5人以下的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计划招聘5人(含5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六、B类岗位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2、面试根据专业分别命题,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人限时10分钟,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七、总成绩汇总公示
全部考试结束后,A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B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A类岗位: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一线和城乡社区医务工作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B类岗位: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一线和城乡社区医务工作者、学历层次高者、笔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八、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提交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材料时间另行公告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一)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平原县中医院网站及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
十、其它
本次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原县中医院官网及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
平原县中医院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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