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济南市技师学院招聘人员(人员控制总量)86人公告
2020济南市技师学院招聘人员(人员控制总量)公告已发布,共计招聘86人。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9:00 —6月19日16:00。小编特地为各位整理如下,关注济南中公教育,我们为您提供实时招考资讯。
原标题:济南市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 (人员控制总量)简章
济南市技师学院(济南铁路高级技工学校)是一所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先后获得“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 “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山东省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 “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最受企业欢迎的职业技术院校”、“济南市综合性公共实训中心”、“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 、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等荣誉称号。形成了烹饪与营养、轨道交通等省级示范专业群。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根据我院人员控制总量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院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日以后出生);
(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具有胜任班主任工作的能力素质,自愿承担班主任工作;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至少提供三项中的两项且证明内容相一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简章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应聘,具体事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执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院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6人。分为A、B两类岗位:A类为教师、辅导员兼教师、教师兼辅导员、教学辅助岗位,B类为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岗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济南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人员控制总量)》(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市技师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9:00 —6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6月12日11:00 —6月21日16:00
(三)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人员系统,注册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及所报岗位要求的证明资料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点击保存后仍可编辑,点击提交后不可再编辑个人信息,申请将被提交送审。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我院选派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系统中反馈初审结果。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五)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提交信息报名。
(六)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济南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应聘A类岗位的人员还需在规定时间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随时关注济南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告。
报名结束后,应聘A类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10比例的,进行前置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四、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法
本次招聘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报考A类岗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B类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济南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告。
面试: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考试内容及方法:
1、前置面试。对报名人数超过1:10比例的A类岗位,进行前置面试,相关岗位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参加前置面试,主要考察相应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养,按1:10 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前置面试时间、地点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济南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前置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笔试。应聘A类岗位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根据A类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A类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A、B两类岗位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3、面试人选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济南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告。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提供的材料包括:
(1)《济南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纸质版;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就业推荐表;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允许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查,委托他人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面试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A类岗位教师1-32岗位和B类教师33-35岗位,采取试讲、实操或答辩方式进行;A类辅导员兼教师1-7、教师兼辅导员1-6岗位采取说课、主题班会设计的方式进行;A类教学辅助1-4岗位采取实操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主要从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育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和操作技能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考试结束后,A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和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A类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在济南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有工作单位,且面试资格审查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按照有关规定,学院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人员控制总量)通知书》,凭《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人员控制总量)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由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八、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过程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全程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
九、其他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网站报名入口::82/sdustaffisp
联系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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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市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 (人员控制总量)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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