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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医疗卫生考试医学基础知识资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中公教育 2020-02-05 15:44:25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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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

1.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2.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二、预防与控制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三、监督管理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2.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2)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

(3)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

(4)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

(5)现场检查。

(四)罚则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1)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2)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3)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

(4)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

(5)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6)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

以上是今天的分享内容啦,希望大家予以牢记。大家可以通过资料来学习和完善自己备考过程中的知识盲区,在学习的过程中也要注意思考,及时答疑才能有进步哦,希望各位考生取得一个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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