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医疗卫生考试医学基础知识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济南医疗卫生招考信息 | 阅读资料 | 考试题库
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所以鉴定医疗事故需要满足3个要素:(1)主体:指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并且在医疗活动中发生,非法行医造成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2)违规:违反相应的法律及规范。(3)过失:直接或间接造成了人身损害。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3.医疗事故分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
以上是今天的分享内容啦,希望大家予以牢记。大家可以通过资料来学习和完善自己备考过程中的知识盲区,在学习的过程中也要注意思考,及时答疑才能有进步哦,希望各位考生取得一个好成绩。
关注济南医考微信(微信号jnyiyuan),考生如需进一步及时获取医疗卫生资讯,查看更多信息请访问济南卫生招聘网